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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有关知识

作者: 时间:2023-06-20 点击数:

党纪处分有关知识

1.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受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提升党内外职务。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察期间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应如何处理?

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其担任的党外领导职务,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予以撤销。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察期间又犯有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如何处理?

应当开除党籍。

7.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的党龄应如何计算?

在恢复其党员权利后,留党察看期间的党龄应连续计算。

8.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几年内不得重新人党?

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开除党籍与清除出党有什么区别?

二者都是为了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从这一点讲没有本质区别。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纪律处分,适用于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且丧失了党员条件的党员。清除出党通常是对那些混入党内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和党内腐败分子等所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

二者之间由于被处理的对象的错误和问题性质不同,又有一定区别。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经过长期考验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五年后可以重新入党。被清除出党的人,不得再重新入党。

10.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有两种:改组和解散。

11.“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12.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好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校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邮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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